无锡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欢迎访问无锡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帐号: 密码:
设为首页  微信关注↓
您所在的位置:工作制度 / 办公制度详情
工作制度
无锡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服务站”工作机制
发布者: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8-10-08 09:18

科技服务站是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贯彻推动各级学会转型升级、服务社会的重要措施,是企业与学会开展协作协同创新的重要平台,是学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学会社会形象、增强学会实力和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创新学会工作的重大举措。无锡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特制定以下工作机制,保障“科技服务站”的正常运行。

一、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1.企业围绕创新目标,享有学会提供的人才、技术、信息等创新服务;

2.企业负责创新团队的组织、加强协调沟通,向学会及时通报项目施测进度,并根据学会提出的技术合理化建议对施测成果作相应的完善处理,确保成果高质量投入应用,并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3.企业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提供资金、人员、相关技术资料文件等,并保障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等的正常使用;

4.企业根据技术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测绘成果,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及时申报成果质量检验或者验收。

二、学会的权利与义务

1.学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企会协作协同创新”项目内容,制订项目工作实施计划,共同组建 “科技服务站”,服务协作项目全过程;

2.学会按照建设单位(委托单位)的招标文件、业务合同和甲方的技术设计方案等,以科技服务站为沟通平台,共同会商并确定技术实施方案;

3.学会根据技术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及时组织科技团队进行技术指导,阶段性成果评估,提出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企业的创新团队提供相应的科技信息资源;

4.学会科技团队深入生产一线现场,了解施测情况进度,解决企业技术创新发展难题,在人才、技术、信息等创新方面应及时提供服务保障。

三、相关责任

在项目协作期间发生的一些技术争议和其他不确定事宜,应本着妥善处理原则,寻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且过失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遵循市场机制,平等协商,团队创新成果应科学评价,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权益。如果合作之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保持不变。因共同参与“企会协作协同创新”计划产生的、并由合作各方共同完成的成果及其知识产权,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

四、本工作机制自201851日施行。


无锡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