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公布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本学会党员工作和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的实际,制定本学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二、“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四、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会议次数。
(二)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三)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5、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四)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五)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五、支部委员会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决定的意见,安排支部工作计划。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二)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三)支部委员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五)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六)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六、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二)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三)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五)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七、党员上党课
(一)党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二)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三)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八、当学会党员不足7名时,学会党支部可不设立党小组,不召开党小组会,有关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等内容由党员大会来完成。
九、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表决。
十、学会党员不足7名时,不设支部委员会,不召开支部委员会议。
十一、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实行集体领导,有关重大问题应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学会党支部可根据学会工作情况适时召开党员大会。
十二、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教育的组织形式可合并进行。